一、奖学金简介
为弘扬嘉庚精神,鼓励和吸引优秀的国际学生申请就读于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/海外教育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,助力厦门大学国际人才培养,我院设立“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/海外教育学院国际新生奖学金”(以下简称“国际新生奖学金”)。“国际新生奖学金”由校友纪乃元博士及大城钢结构(厦门)有限公司捐资,并由学院配套支持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获得学院正式录取的本科、硕士项目国际新生。
2.学历与学业要求:
(1)本科项目: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,且高中阶段GPA(或同等成绩体系)或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或国际课程成绩(如IB、A-Level、AP等)达标及以上等级。
(2)硕士项目:具有学士学位证书,相关专业背景与申请专业一致或相近。
3.综合素质要求:
(1)本科项目:在领导力、社会服务、艺体特长等方面表现突出,并能提供至少两类证明材料,例如:中学教师或社会组织的推荐信;获奖证书或荣誉证明;社会服务时长证明或活动记录;艺体等级证书或参赛证明。
(2)硕士项目:在学术研究、专业实践、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,并能提供至少两类证明材料,例如:本科阶段导师或用人单位推荐信;学术论文发表、科研项目参与证明;专业竞赛获奖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;实习实践或社会服务证明。
4.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,不得享受学院国际新生奖学金资助。
三、奖学金内容与期限
1.2026年度奖学金具体等级分配如下:
A类奖学金:资助标准为26000元人民币/年;
B类奖学金:资助标准为13000元人民币/年;
2.资助期限:一学年
3.发放形式:奖学金在学生完成入学注册后,自当月起按月平均发放(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)。
4.停止发放情况:
获奖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,自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奖学金发放,已发放部分无需退回;若存在欺诈或弄虚作假行为,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:
(1)任何一门课程期末成绩不合格;
(2)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;
(3)自动退学或被取消学籍。
四、申请时间与程序
1.申请时间: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
2.申请流程:学生在确认录取后,按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、遴选程序及结果公布
奖学金评选实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我院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表现、标准化考试成绩、综合素质和在线面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,按程序择优遴选奖学金候选人,提交至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议,确定最终资助名单。
六、联系方式
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/海外教育学院
电话:+86 (0)592 2186211
网址:http://oec.xmu.edu.cn
邮箱:oec@xmu.edu.cn
七、其他
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/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